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461156 |
| 挂牌期间 | 13 |
| 挂牌日期 | ****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 |
原公告第二项: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 | |
更改为: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点击登录查看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或到点击登录查看查阅车辆资料。标的展示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车辆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二、受让方在 7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由转让方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向受让方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1.受让方付清价款并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2.受让方付清价款并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交接后车辆暂时原地封存,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再提取车辆。双方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及二手车辆交易的有关规定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登记,过户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本次转让车辆按现状转让。1.可能存在车胎漏汽、部件损坏或缺失、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恢复外观等问题,如需维修处理,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2. 有关车辆信息及违章、欠费、扣分等,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费用自理。3.车辆过户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变更、补办年检、交强险、违法处理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4. 意向受让方为非机动车注册所在地居民身份证,且有意在该地落籍或需迁出等其他情况,须自行了解有关车辆落籍、迁出迁入、限购及指标管理等相关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5. 转让车辆不带车牌。6.意向受让方须先行了解车辆状况与信息,确认满足转移登记条件后再报名参与竞价。成交后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或者手续等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转移登记的,受让方要求退车的由转让方处理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经转让方同意在保持车辆原状下可办理退车手续,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转让方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其他费用。车辆交接后到退车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如有异议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商议解决。7.整体转让车辆其中一辆或部分车辆不符合过户规定或出现争议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不影响其他车辆交易结果。 四、本次转让车辆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