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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图纸审查单位招标公告(原标题: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图纸审查单位)

四川绵阳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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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石桥铺西南片区****
项目名称: 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石桥铺西南片区****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石桥铺西南片区**** 采购方式: 比选公告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09:30
开标时间: **** 09:30 公示开始时间: **** 09:00
公示结束时间: **** 17:00

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石桥铺西南片区****

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石桥铺西南片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名称: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石桥铺西南片区****

3.项目基本情况:

(1)永惠路南段(绵兴路至飞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长约1500米,宽25米,建设内容:车行道破损修复、沥青黑化,人行道拆除并改造透水混凝土(透水砖),改路缘石,路灯,更换雨污水井盖,道路标线,对标示标牌进行完善更新、绿化景观,综合管线、交安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石桥铺西南片区****

(3)普乐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规模:长约1000米,宽30米。建设内容:车行道破损修复、沥青黑化,人行道拆除并改造透水混凝土(透水砖),改造路缘石,路灯,更污水井盖,道路标线,对标示标牌进行完善更新、绿化景观、综合管线、交安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

(4)石桥铺纵一路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位置:樱花大道至石桥铺路.建设规模:长约400米,宽约25米建设内容: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

(5)石桥铺纵二路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位置:樱花大道至石桥铺路。建设规模:长约450米,宽约25米;建设内容: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

(6)石桥铺东西向3号路项目:项目位置:石桥铺中路至石桥铺南北向一号路,建设规模:长约800米,宽约16米;建设内容:新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4.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初设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图纸(含勘察文件)审查,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审查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需要审查的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5.最高限价: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审查服务费为 国管房地〔2006〕37号 文件标准收费的50%,最终以初设批复中概算金额的建安费(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作为计费基数;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审查服务费为财评金额中建安费(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52‰ 。

6.工期:初步设计图纸审查每个项目1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每个项目10日历天。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9.在 ****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10.申请人不得与被审查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若存在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前,取消成交资格;在合同履行期间被查实与上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咨询人自愿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上述单位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咨询人得知该情况后将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

审查机构应当符合《绵阳市****

近 3 年(****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小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图纸审查服务业绩(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设计)。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审查报告复印件,时间以审查报告上载明的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若合同协议书上未体现项目总投资,则项目立项文件或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资料上载明的总投资为准)。

三、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比选信息在绵阳科技城新区管委会网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9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

4.2比选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须通过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 项目信息 ,认真阅读 注意事项 并按照 支付信息 进行转账。(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比选文件)。

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响应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票据由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 2025 年10 月24日9:30,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出现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和标注错误等情形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本次公开比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开启时间:2025 年10 月24日9:30;

开启地点:绵阳高新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绵阳高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监督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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