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3.3.1.服务内容要求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中“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XX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更正为“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0日内负责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长宁县****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三、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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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