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征集再生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名录的通知》(南住建〔2019〕147号)要求,我局发布了《南宁市****
一、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再生建材。
二、列入《名录》的建筑废弃物利用企业应遵守包括安全生产和扬尘管控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并如实登记建筑废弃物利用情况,做好产品标识。
三、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中再生建材应用的监管,对发现的相关违规行为要依职能责令整改;涉及再生建材生产企业违规的,应反馈我局将其从《名录》中删除,情节严重的酌情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各单位如在执行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南宁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名录(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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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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