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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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榆中县****灾害体应急治理项目(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10: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6:00:00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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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中县****灾害体应急治理项目(二次)001 | **** | 工程-施工 | ****.38(元) |
公告内容
榆中县****灾害体应急治理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文件精神,现对“榆中县****灾害体应急治理项目(二次)”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榆中县****灾害体应急治理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榆中县****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治理措施为挡土墙、护栏和道路硬化。其中,河湾村新建挡土墙153m、护栏64m、道路硬化56㎡、坡面清理2635m3、密洞回填210m3、混凝土拆除21.10m3;羊上村新建挡土墙20m、道路硬化20㎡、坡面清理345m3。(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38元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会保障资金: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税收: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附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0.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在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
11.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成交后不得更换;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竞价时间、地点、方式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上注册后,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项目采购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采购登记。
2.资料上传及竞价截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10时30分至****16时00分(供应商请于****16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3.网上竞价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在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进行资格证明文件上传并自行报价。
4.竞价方式: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根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报价必须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5.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三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须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两副,电子版U盘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
五、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榆中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榆中县****
项目联系人:盛小琴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