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机器设备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值,税率为13%。 二、本次转让有色金属类设备共计1826项,预估重量为959.166吨,具体重量需以现场实际称重为准(种类主要为电机类、板式换热器、配电柜等)。;本次转让机器设备共计231台,预估重量为672.064吨,主要为锅炉及燃烧器,目前均已报废待处置。;本次转让闲置报废其他类资产(管材、阀门等),主要为管材、阀门、锅炉及其配件,热力公司所用设备共计272项,预估重量为1000吨,材质均为铁,目前均已停用闲置,主要存放在乌冬矿库房及场地内,部分设备已被拆解。 三、本次转让资产未能提供购置发票或合同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转让方已出具说明,承诺该资产归其所有。 四、本次转让资产存在混杂分散堆放的情况,受让方需将待处置资产统一拉运至乌鲁木齐市****点击登录查看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及拆解、拉运相关要求。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无关。 十二、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点击登录查看实物资产报名资料至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十三、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