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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海东市凤山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青海海东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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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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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教育厅、发改委、市****

一、总体原则与目标

我校校服管理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遵循“安全、自愿、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旨在通过规范化、透明化的选用采购流程,确保校服质量安全,发挥校服的育人功能和校园文化引领作用。核心目标是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01

成立学生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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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校长

副组长:包年级领导、主管领导

成员:政教处正副主任、年级组长、家委会负责人

职责:召开学校党组织会议,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共同认真学习文件,研讨确定校服方案,落实有关精神,审议本学年度校服工作方案,明确学校是校服的采购主体,负主体责任,确定启动校服相关工作。

02

成立“点击登录查看

校服选用组织”

(以下简称“选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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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构成: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

人员组成: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比例不低于80%。设召集人1名(由学校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设监督员4名,负责全程监督。

组长:包年级领导

副组长:年级组长、家长委员会负责人

成员:教师代表2人(20%)、学生代表4人(40%)、家长代表4人(40%)

监督员:学校纪检1人、法制副校长1人(或教育纪检部门和市场监管局)、家长委员会成员2人。

召集人:学校校服采购负责人1人

职责:全面负责校服的选用、采购协调与监督工作,研究并提出拟选用校服的款式、颜色、面料、件数及价格区****

三、校服选用管理

规范

01

确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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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组织”在广泛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拟定校服选用方案,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书面同意后,由学校最终确定校服选用需求。

02

选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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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选用以3年为一个时段。仅在起始年级组织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原则上每生每时段不超过2套(春秋装1套)。校服款式一经选用,保持相对稳定。

03

坚持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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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选购校服。允许学生按照学校确定的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或制作。

04

关爱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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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学校将采取减免校服费用或无偿提供等方式予以帮扶。

四、采购管理流程

校服采购遵循“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制定《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与组织筹备:召开学校党组织会议,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审议本学年度校服工作方案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备。成立采购领导小组。

2.获取委托:学校在启动集中采购前,须获得家长委员会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明确学校为采购主体。

3.征求新生家长的意见,尊重家长的意愿:发放学校选用采购校服意向书,确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校服款式等相关事宜,将校服选用方案向师生、家长公开公示,畅通校服意见反馈渠道,征集校服采购意向,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选用校服工作需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方可继续进行。

4.公开招标:学校根据采购需求在乐都教育公众号发布采购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供货企业。

5.资格审查:学校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核查其信用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入围。确保参与竞标的供货企业不少于3家。

6.组织评定:组建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我校总人数的30%,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我校2025年新生人数414人,则评定组成员人数应不低于125人,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即100人,我校将从七年级新生中按照家长自愿报名的原则选出100名左右学生和家长代表,另外选择20名教师代表组成评定组,共计不低于125人组成评定组,负责选出服务本校的最终校服生产企业。

评定组:教师20人,学生73人,家长27人。

评定组在竞标会上对各企业提供的校服样品(面料、质感)、价格及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审和现场商谈。

遵循“质优价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综合评分法投票确定1家中标供货企业。

7.供应商终选结果公示:评定结果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将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价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通过公告栏将有关校服供应商的遴选工作的信息公开。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党组织审议,学校方可与校服供货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8.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本着非营利原则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须一年一签。合同中必须明确校服质量执行标准(GB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 《中小学生校服》);校服款式、颜色、采购数量、面料成分及价格;校服交货时间,服务期限至对应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工作结束日(****),执行代收费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9.费用管理:收取的校服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严格落实省市****

10.校服检查验收:校服发放前,学校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明标识”“双送检”制度等要求。要在供货企业一次送检的基础上,学校应严格从准备向学生发放的校服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二次检验(检验费用由学校承担,严禁代办),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

11.售后服务及监督:(1)校服选用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提供便捷、固定的购买、调换渠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并公示售后服务流程与联系方式,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2)选用组织监督员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选用的依据。

(3)在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要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4)学校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存在与合同要求明显不符、与样品不符、使用禁用原料等质量问题,应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5)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每学年至少一次)。

(6)每学年度对校服生产供应企业至少进行一次诚信考核,实行“失信惩戒名单”制度。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校服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学校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十严禁”

1.严禁学校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强制推销、垄断经营、捆绑搭售校服;

2.严禁违反招标采购程序擅自指定供货企业,或通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陪标等方式违规选定供货企业。

3.严禁利用校服采购收受供货企业财物、礼金或变相利益输送等牟利行为。

4.严禁违反主动公开公示要求,暗箱操作、明招暗定,侵犯学生、家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5.严禁学校或教师违规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校服费用,或将校服费用与学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

6.严禁频繁更换校服款式,或设计带有奢侈化倾向的校服,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7.严禁违反“双送检”“明标识”制度,防止味道刺鼻、做工粗糙的劣质校服进校园。

8.严禁违反资金管理规定,不通过学校账户代收校服费用,私设“小金库”、委托家委会、指派个人代收费用等行为。

9.严禁以“服务费”“检测费”等名义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校服定制附加费用。

10.严禁挪用、截留学生校服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账目公开透明。

学校将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采购工作结束后,全部资料(包括采购方案、合同、质检报告、公示情况等)将整理归档,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资料存档备案

采购结束后,小组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随机抽取的校服样衣等)存档备查(留存三年)并公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检视差距和不足。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至****,如有异议请致电:李老师****。

附件: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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