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招标项目
选择招投标代理机构公告
附件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点击登录查看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招投标代理机构。
附件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服务性收费,项目总投资约64.35万元
3.采购内容:为学校生物质颗粒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组织、合同签订协助等全流程代理服务。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止,涵盖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01
主体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登记,需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3. 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02
专业能力要求
1.近三年内(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代理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2.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5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中须配备注册招标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专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03
财务与信誉要求
1.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企业或无经审计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出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01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至****16:00
2.报名方式:将密封的纸质材料送达至点击登录查看门卫室(地址:吉林市****点击登录查看****。
材料清单如下: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
●专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服务方案
以上清单材料需加盖公章
02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学校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
2.审查依据: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25年新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
3.结果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将于****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遴选程序
1.方案评审:提交项目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2.综合评分:评审小组将从专业能力、服务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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