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重庆市三峡出土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珍品文物运输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82718 元)
包1
包合计:82718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文化、体育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82718 | 1(项) | ¥82718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09:00
报价截止时间:****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PDF格式)。
2.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珍品包装材料费、工作人员工资、交通运输、后勤用品、技材、不可预见、安全措施、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无息退还。
(二)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四)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经费之前提供有效的票据,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格式提交相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二)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四)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经费之前提供有效的票据,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格式提交相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