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自行采购
实施计划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渭南市儿童福利院2017年4月至2024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预算金额:130000元
3.最高限价:130000元
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陕西省内部审计规定》、《陕西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渭南市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开展2017年2月至2024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服务内容
6.项目实施地点:渭南市
二、采购形式
1.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2.采购目录:C0803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活动时间计划安排
项 目 | 时间/网址 |
采购公告发布计划时间 | 2025年10月 |
采购公告发布计划网站 | 本单位网站 □主管单位网站 □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站(可多选)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5年10月 |
项目合同执行时间 | 2025年10月 |
履约验收时间 | 2025年12月 |
支付价款时间 | 2025年12月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合同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 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七、其他要求
(一)违约责任
1.审计机构应保证所提供的审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审计机构承担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审计机构补足。
2.审计机构未按照约定按期出具审计报告的,每逾一日,审计机构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审计机构承担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合同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
2.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均有权向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询价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下午18时00分,地点为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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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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