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技术官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击剑比赛将于****至20日在香港启德体育园启德体艺馆举办。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地点和日程
(一) 日期:2025年11月15至20日
(二) 地点:香港启德体育园启德体艺馆
(三) 日程:
11月15日 女子重剑、男子佩剑个人赛
11月16日 男子花剑、女子佩剑个人赛
11月17日 男子重剑、女子花剑个人赛
11月18日 女子重剑、男子佩剑团体赛
11月19日 男子花剑、女子佩剑团体赛
11月20日 男子重剑、女子花剑团体赛
二、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各参赛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
(二) 报到
各参赛单位可在赛前3天报到和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即报到日期最早不得超过11月12日,并在报到当天14:00 - 20:00报到,离会最晚日期不得超过11月21日,离会当日需11:00前退房)。
报到地点:香港8度海逸酒店(地址:香港九龙土瓜湾九龙城道199号)
联系人:郑芷宁,电话:(852) 9524 1745
技术官员请于11月13日14:00 - 20:00报到,21日离会(离会当天11:00前退房)。
报到地点:香港九龙维景酒店(地址:九龙窝打老道75号)联系人:罗伟乐,电话:(852) 9524 1375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及电话:
竞赛处:郑婉仪,电话:(852) 9679 8865
三、经费
(一)参赛单位
1. 食宿费:
参赛单位正编人员(领队、教练员、队医、工作人员、运动员)需缴纳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住宿费由赛事组织委员会承担。西部地区参赛单位正编人员免缴食宿费(西部地区包括:西藏、重庆、贵州****
各单位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并随团统一就餐。超编人员住宿费为:
单 间:人民币1,335/间/晚(港元1,469/间/晚)
双人间:人民币1,335/间/晚(港元1,469/间/晚)
餐费为:
上述收费按人民币兑港币汇率1.1计算,只用作参考,实际费用以交易当时汇率为准。各参赛单位在办理入住时,请按照上述标准将超编人员食宿费向酒店支付。参赛单位需一次性缴清各项费用,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退房、加伙、加房等手续。
各参赛单位正编人员提前到会及延期离会的食宿费用需自理,并与酒店直接联系。
运动队酒店:香港8度海逸酒店(地址:香港九龙土瓜湾九龙城道199号),请于10月31日前填妥附件1住宿预订表。
电话:(852)3900 3000,邮箱:****@harbour-plaza.com
2. 缴费: 各参赛单位正编人员的伙食费据实核算,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款,请10月31日前将费用支付至如下账户,转账时,请携带附件2伙食费汇款明细表。
收款帐户号码:012-875-2-170668-8
收款账户名称:CSTB/NATIONAL GAMES COORDINATION OFFICE (HONG KONG) (ACCOUNT A)
汇款币种:人民币
SWIFT地址:BKCHHKHHXXX
收款方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27楼 27/F,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NG KONG
银行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 BANK OF CHINA TOWER, 1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联系人:杨一鹏,联系电话:(852) 6053 9857
汇款时需注明汇款手续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并于备注栏注明参赛单位及赛事名称。
汇款当天请将汇款凭证以电子邮件发送至****@cstb.gov.hk邮箱,便于赛事组织委员会核对,所有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
3. 交通: 赛事组织委员会为参赛单位提供接站、酒店与比赛场馆间的往返用车服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各参赛单位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有效期需覆盖比赛期间,报到时携带复印件以备查验。
(二) 技术官员
1. 食宿及交通: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赛场与酒店的交通由赛事组织委员会提供。
2. 往返差旅费:(含城市****
邮寄地址:中国香港剑击总会(香港铜锣湾扫杆埔大球场径1号奥运大楼1011)
联系人:林颖仪,联系电话:(852) 6150 1362。
3.技术官员名单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jts/n4998/c****/content.html。
四、抵离服务
(一) 信息填报
各参赛单位及技术官员,请于抵港前7天和离港前3天通过 抵离管理系统 录入抵离信息。如遇行程调整,需至少提前1天更新信息并告知接待联系人,以便安排食宿、接站等事宜,抵离信息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二) 抵离交通服务
1. 参赛单位、技术官员抵离由赛事组织委员会提供,赛事组织委员会根据填报的抵离时间和指定接站点进行接送。因航班、火车延误不能在填报的抵离时间内抵达的,需提前与接站联系人联系。
2. 技术官员往返原则上应乘坐汽车(出租车仅为常驻地或单位到机场或车站,不含长途出租车)、火车(硬座、硬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等。如技术官员常驻地与赛区****
3. 官方接站点为香港国际机场、高铁香港西九龙站、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深圳湾口岸。
4.各参赛代表团、技术官员在抵离当日,请穿着代表团制服或佩带身份注册卡(如有),以便接站工作人员识别及提供出入境便利服务。
5. 以下情况不安排接送:
(1) 11月12日前抵达(参赛单位)/ 11月13日前抵达(技术官员)及11月21日后离会的;
(2) 非经上述指定官方接站点抵达或离会的;
(3) 没有将抵离信息录入 抵离管理系统 或通知相关口岸接站点联系人。
参赛单位及技术官员接送站联系人:
口岸交通联系人:
五、注意事项
(一)参赛单位自备器材装备,所有器材装备均须通过国际剑联或中国击剑协会认证。
(二)各单位参赛前,应确保运动员签署《中国击剑协会运动员参赛声明书》。未满18周岁运动员报名参赛,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三)运动员应根据击剑比赛特点进行赛前身体检查与监控,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竞技比赛环境。运动员须购买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险。
(四)各参赛单位应在运动员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印制或缝制的单位名称须与报名代表单位简称一致。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体,高8至10厘米,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
港澳地区运动员可不印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但仍须遵守国际剑联竞赛规则。代表个人参赛的运动员,可不印制代表单位名称。
(五)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参加颁奖仪式须着领奖服。
六、会议安排
技术会议及裁判员会议将安排于11月14日下午举行,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香港8度海逸酒店
会议联系人:马国宝,联系电话(852)9721 349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住宿预订表
附件2:伙食费汇款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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