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工厂”项目申报咨询服务招标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 12: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 14:00: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国家级绿色工厂”项目申报咨询服务 | 见标书 | 1 | 项目 | ****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四川眉山市****点击登录查看
二、保证金额度:3000
三、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1.1、价款包含增值税、材料费、人工费、检测费、包装费、测量费、技术资料(或/和服务)费、保险费、运输费(从卖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等所有费用。
1.2、结算以实际数量结算为准。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不变。
2.1、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且最新的标准,若有不同则按最严格的质量要求、标准、规范等执行,且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及要求。
2.2、货物要求:均为全新、正品、合格品及以上,不得以次充好。
2.3、发货清单随货同行交甲方。
2.4、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以甲方质量检验部门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3日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的结果。乙方提出异议的,则以甲方所在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验为准,其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3.2、货到现场后30日内甲方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4、付款期限: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验收合格且乙方将开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5、投标保证金3000元,需要在报价之前,付款到我公司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退还。
6、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信息后,投标保证金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经工厂评标小组定性为恶意竞(投)标的,不予退还竞(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违约或拒签合同的,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
7、公司付款账号: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账号:5**** 0000 0535。
8、遇投标、议标、评标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诉联系方式(张洪,电话:****;邱志忠,电话:****;王宇鑫,电话:****)
四、技术条款: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所标注物服务的单位;具有行业所需各项从业资质;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经营异常;
3.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二、 标的物名称:“国家级绿色工厂”项目申报咨询服务。
三、 供货地点:眉山市****点击登录查看厂区内。
四、 投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行业所需各项从业资质及业绩;
4. 报价单;
5. 投标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 投标要求:
1.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申报书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项目,公示后支付咨询服务费;
2. 免费协助我公司后续申报该项目的各类配套补贴资金;
3. 申请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否则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所标注物服务的单位;具有行业所需各项从业资质;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经营异常;
3.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七、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