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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双鸭山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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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二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材料运输(二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施工、路面施工、桥梁涵洞施工、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施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材料运输。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名称

规格型号

运输量(m3)

固定运距 (km)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m3)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A1

石屑

/

2700

236

99.90

****

碎石

1-2cm

3900

236

99.90

碎石

1-3cm

3000

236

99.90

碎石

0.5-1cm

1200

236

99.90

碎石

3-6mm

4500

236

99.90

碎石

6-11mm

9200

236

99.90

碎石

11-19mm

12500

236

99.90

碎石

19-31.5mm

14500

236

99.90

机制砂

/

13300

236

99.90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以上运输量为计划运输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运输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以实际发生运输量为准。

③最高投标限价含运输费、驾驶员工资、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燃油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起运地点:黑龙江省宝清县;到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一连(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服务标准:投标人保证运输车辆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要求运输方严格按交规作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0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8.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大岱林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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