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建筑、市政二级以上相关资质)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结果通知:入围另行通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迅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迅宇小区内。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场外工程:土石方、雨污管道、围墙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迅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甲方确认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含土石方、雨污管道、围墙等,具体细部调整以现场工程部指令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包质量、包工期、包资料、包验收。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金为 元,税率为 )。如遇税率调整,合同价做相应调整。
3.2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清单包干项除外)。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3.3施工水电费按合同价的0.5%计取。
3.4合同价款由双方按照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确定。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合同确认的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且不因实际施工时工程量变化、工资、物价、费率波动或政策性调价文件而受影响。
3.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施工标准、技术说明、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综合单价已按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等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
3.6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3.7施工过程中的零星用工单价按300元/工日。以上人工单价为结算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数量按现场签证。
3.8施工过程中的零星机械台班单价120型挖机 150元/小时,200型及以上挖机220元/小时,以上单价为结算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数量按现场签证。
3.9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必须经过甲方代表签字并盖法人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甲方不予认可,结算时不计入工程总价。
3.10场地内原有地下管线较复杂,需充分考虑施工时难度,并做好相应的保护,若施工过程中对管线有造成破坏,乙方承担相应修复及赔偿费用。
3.11乙方负责协调外部关系(村、行政执法、蓝天办等相关部门单位),相应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工期
4.1开工、竣工
4.1.1开工日期: 2025年 月 日(暂定,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4.1.2竣工日期: 2025年 月 日
4.1.3总工期为 日历天。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开工的,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顺延,但工期不变。该工期已经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等因素,乙方应充分利用合理种植季节,与其它专业穿插作业,以确工期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交底。
5.1.2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住宿、综合治理、进行必要的验收、检查和督察。
5.1.3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5.1.4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相关图纸、方案及规范进行施工组织,部分需专家论证的方案需论证后再施工,论证费乙方承担。
5.2.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了解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地下管线、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
5.2.3、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5.2.4、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5.2.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等)。
5.2.6、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施工和生活,保证场容整洁。如乙方人员达不到甲方项目部要求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相关人员。
5.2.7、乙方人员到岗当天必须到项目部及时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上岗前乙方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由乙方统一汇总送交甲方备案;项目、人员、要素全覆盖,职工花名册应当包含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进出场基础信息等;劳动合同应使用浙江省建筑领域简易劳动合同,规范签署;考勤表要求工人本人签名,按月公示;若乙方未能如实如数上报给甲方,凡未上册的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无论是否上册,在施工过程中或在工地发生事故、损害、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乙方严禁招收使用18周岁以下未成年童工、60周岁以上及有心脏病、高血压等有生理缺陷的施工人员。
5.2.8、乙方所得工程款应优先支付下属员工工资,严禁乙方下属员工以“讨薪”、“上访”为名进行闹事,否则,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以1万元/人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5.2.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度完成工作,若乙方拖延进度,造成甲方工期拖延,则甲方有权以每天1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2.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加工机械固定在加工棚内,严禁搬上楼层。各种材料须分类标识并堆放整齐,随时保持场内整洁。
5.2.12甲方不提供住宿、食堂,乙方自行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报送要求
7.1预付款:无预付款。
7.2进度款: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月付款申请表和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根据核定的工程量,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月进度款的65%。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7.4结算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结算审计完成、双方签字认可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3%。
7.5质量保证金:留工程结算总价的7%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经甲方验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后,扣除乙方责任扣款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
7.6单项变更联系单费用10万元及以内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不予考虑;10万元以上的,按当月发生变更额的70%支付或扣减。
7.7乙方收取工程款项前,承诺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相应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赔偿;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3%时,乙方承诺同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全部工程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结算方法
8.1本工程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清单包干项除外)。
8.2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程竣工验收单,B、监理及甲方专业工程师确认过的竣工图纸,C、竣工图审核说明,D、报审结算书,E、所有变更及调整的计算书,F、罚款/扣款/奖励通知单(如有),G、合同复印件,H、结算审价承诺书,I、甲方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8.3在工程结算审查过程中(即工程结算资料上交甲方一周后),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视作让利,不作增加调整。
8.4土方工程竣工图纸的完成面标高图纸,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8.5签证变更上反映的工程量,须有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
8.6合同价款的调整
8.6.1属乙方为保证工期、质量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一律不予调整。
8.6.2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8.6.2.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8.6.2.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合同中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8.6.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相应子项计取工程直接费,其中人材机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含机上人工单价)和辅材(辅材指该子项材料费中合价较小且累计合价小于30%材料费的材料种类)单价均按定额取定值,人工单价按该子项实际施工期间《绍兴造价信息》正刊颁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合同中包含的主材(主材指该子项材料费中合价较大且累计合价大于70%材料费的材料种类)按照合同中的主材单价,合同价中未包含的主材按照该项目施工月份的《绍兴造价信息》正刊、《浙江省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计取,《绍兴造价信息》正刊优先,信息价中无价材料按材料签证价计取;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分别按照投标报价中合价位于前三位的三个清单子项相应费率的算术平均值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规费和税金按照原投标报价费率计取。
8.6.2.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且《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中未包含的新增子项由招标人按实签证。
8.7乙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审计费用的约定:工程审计的基本费由甲方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乙方承担,即核增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属于乙方应付审计费由甲方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审计方。
9、工程质量
9.1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施工说明等设计文件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验收标准的规定。
9.2样板引路制度:本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主要铺装部位、大面积铺装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主要步骤如下。
9.2.1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牵头,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9.2.2制作统一样板:甲方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情况,划定一定的范围作为样板区块,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
9.2.3样板做法: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9.2.4样板确认:样板做好后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
9.2.5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
9.2.6样板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样板质量作为大面积施工的验收标准。
9.3所有质检、备案、报批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9.4工程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9.5所有图纸标高均在施工前需复核闭环(包括内外铺装标高,给排水、雨污水等),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如因不复核,尺寸实际不闭环未提出,或内外管道接驳口位置不复核擅自施工造成的施工损失均有施工方负责。
十、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安全。乙方应杜绝伤亡事故发生,否则除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处罚外,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伤亡人员医疗费、补偿费、赔偿费、罚款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2、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夜间施工、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10.4、开工前乙方必须对上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10.5、乙方须严格执行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绍兴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及时申报暂住人口登记手续,严禁用“三无”、盲流人员,施工区域不准带家属居住。进出生活区域一律凭上岗证,无上岗证者一律不准在宿舍内过夜。
10.6、乙方必须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净;每天完工后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废料清理干净,如没有做到,则每次罚款500元。
10.7、
现场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符合标准。箱体颜色醒目、门锁全,有色标编号。
10.8、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乙方使用前,甲乙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作好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严禁乙方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10.9、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近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以及有可能影响其他单位安全的,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0、由于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0.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标识标牌。
10.12、若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则工伤事故所需医疗费用及其他一切赔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乙方人员发生事故或引发工伤、劳动争议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施工对第三人的损伤。若甲方为此涉及诉讼或遭受索赔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补偿费、工资等福利待遇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等)。
10.13、乙方现场人员需统一佩戴安全帽与反光背心,安全帽与反光背心20一套,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4、以上安全文明各项要求如未能达到,且经口头或书面提出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1000元;并且由此造成的监理、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任何经济处罚均有乙方承担;若造成甲方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扣分等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处以扣除本协议价款的1%-3%作为罚金。
10.15、若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导致甲方诚信平台每扣一分接受甲方处罚叁拾万元;若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被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下发通报批评、停工整改单、整改通知单,发生各类欠薪、投诉案件、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被处罚、未按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违法违规施工)导致甲方诚信平台每扣一分接受甲方处罚伍万元;以上处罚金额应累加并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10.16、施工管理的要求
10.16.1、乙方现场实际施工承包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参加各种例会,施工期间其它现场负责人、施工员每人周出勤率必须达到5天以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施工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停止支付工程款。
10.16.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协议价款的1%-3%作为违约金,若再次发生同样情况,加倍处罚,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0.16.3、施工期间乙方应同步做好安全与质量台帐记录,有专人负责相关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工人进场人员需到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应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配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竣工验收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提交存档,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6.4工伤事故索赔全部由乙方公司走保险理赔,不足部分乙方承担。
10.16.5、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现象,除责令乙方无条件限时整改外,甲方将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0.16.6、乙方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10.1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做到绍兴8个100%要求。
十一、工程验收
11.1所有隐蔽工程完工,应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将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派人进行验收,乙方可在自验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但必须向甲方提供隐蔽工程施工及自检记录。甲方保留进行复验的权利,如复验不合格,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经验收有不合格分项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才能签署验收证书。若属乙方施工责任的,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3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队伍应在一周内全部撤清;乙方必须保护好成品,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缺失,乙方应进行返修直至更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4市政管道验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设计规范》(GB50069-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国标S5(二)04S520<<埋地塑料排水管道施工>>。
十二、工程保修及移交验收
工程保修为二年,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十三、工程转包或分包
本工程分部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必须另行支付合同暂定总造价的30%违约金给甲方。
十四、违约责任
14.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企业信用分扣分,视为乙方违约,每扣1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14.2、甲方无合理由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14.3、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经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
14.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4.5、本合同所有违约金、赔偿金、费用等款项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尚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在现场的所有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4.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后所引起监理超合同工期的所产生的逾期监理费由乙方承担。
14.7、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并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由于管理失职带来的第三者责任险及赔偿)。
14.8、乙方退场时,应确保清除场内由乙方产生建筑垃圾。
14.9、乙方挪用工程款及甲方支付的用于在建工程的其他款项的,视为违约。
14.10、乙方因各种原因(包括身体不适、其他犯罪行为被拘役或判刑的、个人失踪等原因)无力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承包剩余未完成工程。
14.11、乙方采用欺诈、胁迫、盗用等手段使用公司印章对外签订经济或法律合同的,处罚10~15万元;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14.12、乙方私刻甲方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及项目部印章等相关印鉴的,处罚10~50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情节严 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4.13、由于乙方对工程管理不善导致该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乙方需在24小时内有效处理,否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并由乙方承担所有处理结果。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主要包括:导致公司降级、出现较大事故及以上的安全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长期公示导致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不良(警示)信用信息拟扣分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4.14、如乙方原因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拖欠材料款、管理费等一切经济费用,从而引起的起诉、投拆、仲裁等一切经济纠纷造成的经济、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给予结算,违约金不足以清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十五、其它约定
15.1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费用、运输费用、现场施工损耗、材料加工切割损耗均已经包含在报价中,签订合同后不做任何调整。
15.2清单内项目特征未描述详尽的,乙方已经结合施工图纸中的细部构造、现场实际情况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项目编码所对应的工程内容进行考虑,如有漏报按优惠处理。
15.3结合施工图的有关内容,弧形部分铺装的施工工艺、材料损耗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相应单价中。
15.4本工程混凝土按商品砼考虑,是否泵送由乙方自行考虑,结算不作调整。
15.5清单钢筋工程量计算中,未计算搭接长度及各类损耗,合同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图纸、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搭接及各类损耗费用,结算按此口径不变。外露铁件应作防锈处理,费用计入相关清单项目中。
15.6原有周边道路及构筑物等应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破坏的,恢复、赔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5.7由于本工程为开放式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围护、维护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施工警示牌等,所需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5.8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废料等不得随意堆放,废料应及时清运。
15.9、本工程如由于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按乙方整改态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15.10、乙方保证与其他工种协调配合,管好乙方职工,不参与打架、偷窃等行为,如有发生,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罚款500元/起。
15.11、对于各种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造成返工损失的甲方视情况酌情考虑。
15.12、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内服从甲方一切领导与指挥,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各种达标活动。
15.13、各类确认书、考勤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字,否则该部分工作量甲方不予以结算。
15.14、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等。
15.15、乙方送达地址为乙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或本合同载明地址,甲方向乙方该地址送达的一切文件自发出时视为乙方已收悉。
15.16、因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范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或其他因非乙方过错导致的人员工伤、财产损失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抢险费、医药费、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等一切经济损失。
15.17、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5.18、因乙方教育、管理不善,乙方施工场地、宿舍发生火灾、失窃、工伤事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致人伤害事件,乙方除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次。
十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二十、附则
20.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2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二十一、合同附件
21.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21.2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
特别注明:乙方对合同内容有不解之处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合同签订后解释权归甲方。
二十二、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同意,不产生拘束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没有授权。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出具欠款证明、付款承诺、结算单、对账单、对应合同的送货小票、送货清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甲方项目部印章、项目部技术专用章(如有)无权用于签订、变更合同、办理合同结算、承认债务、付款承诺、其他任何具有融资、担保、承认担保、放弃权利等影响公司权利义务等事项的文件,也不得在对应合同的送货小票、送货清单、结算单、对账单、结算报告等单据、资料上用印;否则对甲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迅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的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 迅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省、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理工作条例》、《绍兴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并实施。甲方将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
六、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指挥、挂勾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
七、乙方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护施工人员、现场周围行人的安全,并按交管部门批准的交通导改方案组织交通导改,派专人负责维护交通,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
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安全。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组织审核甲方下发的施工图纸,并严格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和工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自觉配合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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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三:材料品牌
1、钢筋:沙钢,马钢、萍钢、中天
2、HDPE双壁波纹管: 中财、公元、联塑、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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