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基本概况2.1 项目概况:陵水县新村镇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本项目位于陵水县新村镇北侧,本项目包含3条新建市****
2.2 比选范围:陵水县****
2.3 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4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2.6 比选控制价:52.91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道路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4 参选单位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
3.5 参选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参选单位提供关于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
3.8 提供关于参选单位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现场报名: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至****(每日8:30-12:00,14: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11:00时在海南省海口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微信公众号“旅游岛开发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