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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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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25.63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含景观、绿化、标志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处获取,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地点:扬州市****代理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扬州市****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邮编:225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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