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李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杨李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140912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杨李村道路一事一议工程,10组路约267.13㎡,17组路约628㎡、26组路约440.5㎡、31组路约325㎡、31组闸北侧路约184.5㎡,32组路约1627.18㎡,32组路约750㎡,合计4223.31㎡,道路工程包括破损路面拆除、路基整形、混凝土浇筑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杨李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杨李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资质合格单位;
(3)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并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要求: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有建设市****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4)、3(5)、4、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8:30 到 **** 17:00 |
获取方式 | ①携带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至点击登录查看(泰州市**** ②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微信(微信号:Js_Huicheng),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获取。未报名或报名逾期的不予受理,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③代理工作人员将通过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明确的地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提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09:30 |
开标地点 | 娄庄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原派出所二楼) |
七、其他
合理低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州市****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泰州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娄庄镇树人路8号
联 系 人: 申先生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