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遴选为我院提供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的供应商。
2.配送周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配送合同一年一签。
3.通过本次遴选,确定三家核心医用耗材、试剂配送商及多家备选配送商,建立稳定、高效的供应体系,确保医用耗材、试剂及时供应,同时实现采购成本的合理控制。
二、参与人资格及特殊资质要求
1.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这次投标。
三、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医用耗材、试剂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医用耗材、试剂的安全保证。
2.配送医用耗材、试剂的及时性、配送准确度的保证,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医用耗材、试剂的售后服务保证(对于医院提出的近效期、破损、滞销等问题医用耗材的清退应于接到通知后14天内完成实物清退,30天内完成账目冲销)。
4.原则上不能配送效期≤6个月医用耗材、试剂;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配送效期≤6个月医用耗材、试剂,需按医院管理要求完成备案后方可配送,如在有效期内不能使用完毕应全部给予退货;集采医用耗材、试剂落地后,同意一个月内清退库存,如同一厂家不能调价的允许退货。
5.有完善的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医用耗材、试剂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
6.其他要求:
7.供应商退出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启动退出机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至****(工作日内)。
1.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163.com
2.电话报名:****
(二)报名材料要求:
1.《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其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复印件。
4.供应商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标目录中的配送企业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完成后院方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电话告知。
五、遴选文件要求
(一)遴选文件一式3份,加盖公章。
(二)遴选文件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请根据遴选评分表的评审指标顺序逐项制作、装订材料。
(四)遴选文件还应包括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五)配送医用耗材、试剂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医用耗材、试剂、冷链试剂的质量安全保证。
(六)配送医用耗材、试剂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医用耗材、试剂的调换等)。重要说明:请已完成报名的企业按照《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详见附件3、附件4)的内容提前编制遴选文件,遴选文件中附遴选自评表(根据遴选标准自评打分)。
六、遴选文件内容顺序要求
(一)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遴选申请(含附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自评打分表
(三)遴选指标支持材料(请按遴选标准的指标顺序编制)
(四)服务承诺
(五)支持材料真实、有效、合法的承诺函
(六)未按要求提供支持材料的、支持材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七、遴选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遴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二)遴选文件递交地点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行政办公区3楼招标采购办(鹿寨县寨沙镇人民路122号):****
(三)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前置条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一)与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满一年后应重新择优选择。
(二)配送医用耗材、试剂的企业如未中选,该配送企业除可配送指定的集采品种外,原则上不得配送其他医用耗材、试剂。
(三)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级政策进行调整。
(四)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
(五)凡发现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提交医疗机构行政(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讨论审定后,停止该企业的医用耗材、试剂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本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权。
(六)医疗机构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七)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配送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九、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行政办公区3楼纪检办公室(鹿寨县寨沙镇人民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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