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咪咕公司3D全真视频直播技术验证一期工程项目(标包1工作站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
项目编号:****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工作站、摄像机等相关设备。项目总预算不含税 333.24 万元,其中标包1合计 47.65 万元(不含税),标包2合计 285.59 万元(不含税)。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工作站,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中标份额100%。
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中标份额100%。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5 交货地点:南京市(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1.6 合同履行期限:按中标金额签订单项合同,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工作站 | 研发台式计算机 | 台 | 10 |
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 | 公网用接入点AP(室外型) | 台 | 2 |
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 | 无线家庭网关 | 台 | 2 |
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 | 影视音采集设备(非标产品) | 个 | 124 |
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 | 影视音采集设备配件(非标产品) | 个 | 122 |
标包2摄像机以及配件 | 影视音播放设备配件(非标产品) | 个 | 2 |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查询到近3年(****至今)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佳颐(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佳颐、张斯斯、李桂媛
电话:****、****
电子邮箱:****@chinaccs.cn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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