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463.36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静安区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受托机构联系人: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点击登录查看部分资产(上海市****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沪房地闸字(2014)第001206号 |
实际用途 | 店铺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62.08 |
房屋总层数 | 10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沪房地闸字(2014)第001206号 |
实际用途 | 停车位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75.42 |
房屋总层数 | 10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本评估结论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2、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任何结构和材质测试。 3、本报告未考虑评估对象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尚应承担的交易所产生费用和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 2、本项目标的为上海市****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 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24万元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全部交易价款(如需银行贷款的,为首付款)支付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签署《上海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4.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何经理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10.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
2 | 12.网络竞价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