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房建工程第FJ02标段施工
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和第3.2款的规定,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发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共 3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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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
房建工程第FJ02标段施工
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目前由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C类),因交通主管部门系统原因,新证书编号中已删除(),例如原证书编号为“浙交安B(17)G00001”,新证书编号为“浙交安B17G00001”,且主管部门系统外网查询仍为“浙交安B(17)G00001”。若我单位人员信用一览表中公开的证书人员原证书编号,是否认为仍然公开有效
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公开有效。
2、招标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请问:该银行存款证明的出具银行是否限定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应的银行投标人一般账户对应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能否满足该资格审查条件
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出具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现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含3%的暂列金额)、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
工程量清单预算(含3%的暂列金额)为:****元(大写:叁亿零壹佰捌拾柒万零肆佰叁拾陆元整)。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0.93、0.94、0.95。
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2 、2.5、 3 。
2、补充“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 图纸”,投标人自行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3、系统模块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和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填写,其中无法在“约定内容”中填写的,可在“备注”中填写:
“缺陷责任期”在备注栏填写“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年”;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不进行价格调整”;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在备注栏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计算(不计复利)”;
“保修期”在备注栏填写“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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