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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方洋集团电子商城集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受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对 方洋集团电子商城集采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方洋集团电子商城集采项目; 1.2项目编号: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1.咨询方案指导:为方洋集团及各子公司提供MRO品类采购咨询服务,包括整体方案编制、电商化采购工作框架搭建、品类规划、电商采购流程建立、电商采购制度编制和以上所有事项指导等咨询服务工作;2.电商化平台搭建:在方洋集团现有电子采购平台基础上搭建专属电子商城采购平台,并完成采购清单中货品上架,各采购单位可在商城内直接下单,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进行配送,供应商及采购物料实现集中化管理;3.物资分类管理:针对MRO品类物料制定物料分类标准,按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团体标准(T/CFLP 0074.1-2024)规范物料命名和编码;4.物料采购和供应:本次采购商品类别和控制价详见清单附件,中标单位按照清单品类和成交价格完成物品上架,根据采购单位下单情况进行物资供应和配送,配合采购单位对物资进行验收。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 2.3 供货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电子商城采购平台系统搭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规范物料命名并实现物料分类分级管理并将清单中商品全部上架; (2)全部供货服务期为 365 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单批次物品配送时间不得超过3日。 2.4 磋商控制价: ****.48 元;控制价明细详见附件清单;供应商各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控制单价*98%),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 (1)清单中如有相同物品单价不同,按照最低价格作为控制价; (2)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与采购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采购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采购人仅支付供应物资费用,最终成交单价为包含物资本身费用、物流、仓储、二次转运、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的全费用单价,咨询服务、电商化平台搭建、物料分类分级管理和企配仓搭建管理所涉及的人员、差旅费用、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税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中,不另外报价和支付; (4)二次报价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清单内各单项等比例下浮;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需提供PDF盖章版和EXCEL版,顺序需与控制价清单保持一致(响应文件“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附完整PDF盖章版清单及价格,EXCEL版单独上传至百度网盘以备核查,上传截止时间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后不允许修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网盘分享链接和提取码附至响应文件中“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章节,并加盖公章。)。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2.6 特别注意: (1)本项目以点击登录查看为采购人,后续成交后,中标单位与各子公司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分别按实结算; 3. 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面向社会(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公开的电子商城(非公司门户网站、非在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上开的店铺); 注:须具有电子商城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商城的主办单位可以是供应商,也可以是与供应商有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子公司或同属同一集团公司)的其他公司(提供扫描件)。 3.3拟投入人员要求: / ;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5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2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物资供应金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的政府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网上商城定点电商服务业绩(同一采购方只计 1 个业绩,需双方平台成功对接并提供佐证材料); 注:1、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价格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须提供电商平台成功对接截图并提供网站链接地址,或合同采购方电子商城入驻截图并提供网站链接地址。3、业绩如为框架协议合同(框架协议只计1个业绩),需提供框架协议有关的发票累计2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物资供应金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价格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4、供应商提供多个业绩发票的,需自行拟定发票金额清单目录,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合同主体、金额、发票编号等信息(如发票数量过多,可在目录中填写电子发票链接)。 3.6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 10月 10日至2025年 10月 20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3逾期上传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各项报价单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控制单价*98%),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8 万元。 7.2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注: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 8. 履约保证金 8.1履约保证金金额:RMB¥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8.2中标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无条件)(格式采用合同附件)),约定供货期完成后30日内退还(无息)。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同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 7.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次报价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清单内各单项等比例下浮。 | ||||||||||||||||
澄清答疑内容 | 方洋集团电子商城集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因本项目物料清单较多需要逐条仔细核对进行报价,为保证投标质量,现将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后至2025年10 月24日(周五)9时30分(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注意。 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发出的采购文件等与本次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联 系 人:徐浩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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