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4002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津和山(挂)2025-05号地块山东路项目拟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公建,项目占地面积:40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570 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和山(挂)2025-05号地块山东路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津和山(挂)2025-05号地块山东路项目拟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公建,项目占地面积:40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5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74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5平方米。结构类型及层数、高度等情况: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剪力墙结构 。首层多样化利用架空1层,层高4.8米;住宅7层,层高3M,7层住宅与首层架空层建筑高度约26.50米;机械停车楼建筑高度约10.20米。最大单体规模住宅建筑面积8013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9.0米。主要包括:包括不限于例如(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含水电)、入户门工程、防火门工程、门窗工程、外檐装饰工程(含保温涂料)、划线及交通设施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地坪漆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景观绿化工程、机械车位设备供货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包人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界面划分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 10144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备,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备,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08时3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刘兰剑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李浩、高萌、李嘉豪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刘兰剑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李浩、高萌、李嘉豪
电话:****
传真:****
日期:****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