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17100元 挂牌价: 68377元
**** 09:00:00 报名开始时间 ****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
一、租赁标的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挂牌年租金 | 租赁押金 | 保证金(万元) | 用途 | 房屋现状 |
115.58 | 6.8377 每年上浮3.5% | 1.71 | 1.71 | 商业 | 空置、毛坯 |
支付方式:半年付。租期:4年。免租装修期:1个月
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若承租方为法人组织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若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自然人)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按指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四、承租方要求:
1.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结构和用途;
2.装修过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标准;
3.可从事餐饮、办公等相关合法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范围内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4.租赁期内,租赁标的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按照相关单位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期限交纳。
五、租赁须知
1.公告期:****至****止(5天)。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与出租方共同踏勘租赁标的,踏勘完毕后,须签订踏勘确认书后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人相关规定为准)并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租赁押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办理租赁相关手续,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等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地 址:兰州市****
甘交所集团网站: 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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