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我校校服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就该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开展了公开征询工作,现将选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征询过程说明
1.我校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官方渠道,随机选出三家具有代理经验的采购代理公司,形成候选名单,分别为: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报价征询要求:向三家公司同步送达《校园校服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征询函》,明确服务范围(含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组织、中标公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及报价要求(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并要求三家公司于****20:00前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报价评审结果
截至****20:00,三家均按要求递交了报价文件,我校采购工作小组对三家公司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开封,并对报价金额进行比较,最终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最低(4500元)。
三、选定结果
根据“报价最低且符合项目要求”的选定原则,确定由新疆元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我校校服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服务内容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采购代理服务协议》为准。
四、公示期限与异议处理
公示期限:本公示自****起至****止,共5个工作日。
异议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向我校采购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内容需明确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翛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
电子邮箱:****@qq.com
五、监督电话
我校校监会对本次选定过程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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