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赣州市第八中消防维保服务商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学校于****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赣州市****
公示时间:****—****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反映。联系方式:**** (李主任)。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我校将与中选服务商签订正式合同。请中选服务商在公示期结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我校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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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总务处 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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