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选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5〕162号)文件要求,我校于****向全体新生及家长下发“建安九年制学校补订校服征求意见书”,广泛征求全体新生家长关于是否同意孩子选用校服、是否同意沿用在用校服、是否不同意沿用在用校服及是否同意重新启动选购程序的意见,现将校服选购意见征集结果公示如下:
一、2025级一年级新生选购校服结果
我校2025级一年级新生共35人,其中同意选用校服35人,占比100%,不同意选用校服0人;同意沿用现款在用校服33人,占比94.44%,不同意沿用现款在用校服2人,占比5.56 %;不要求重新启动选购程序35人,占比100%,要求重新启动选购程序的0人。根据《安康市校服选购规范流程指引(试行)》中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文件规范流程,同时遵照家长意见的情况下,学校经集体研究,决定同意2025级一年级新生选用校服,同时沿用现款在用校服,不再重新启动选购程序。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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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款在用校服详细信息
现款在用校服含蓝色秋冬季校服一套(三件):上衣、裤子、冬季内衬上衣各一件,供货价格为全套220元。供应商为泉州市宏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上报备案。学校集体决策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主管局进行结果及过程资料报备。
(二)报备审核后,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有序推进校服采购工作。
(三)质量验收。校服交付前,由学校对将要交付的校服独立送检,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供货。供货过程中,由学校在同一批次中随机抽样两套留样备存送检。
(四)费用支付。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学校将要求供货企业采取便捷的方式收取费用,班主任和家委会不得代收。
(五)服务保障。学校将要求供货企业为学生提供周到的服务,确保校服合体合身。
公示期:****至****
图文:佘中华
编辑:蒋飞飞
审核: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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