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农商银行营业部、南胜支行、秀峰支行、黄井支行等4个网点室内装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内4个网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资金约51万元,预算审核总价:507642元(营业部112522元、南胜支行214354元、秀峰支行49713元、黄井支行13105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农商银行营业部、南胜支行、秀峰支行、黄井支行等4个网点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为小型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总价为:507672元(营业部112522元、南胜支行214354元、秀峰支行49713元、黄井支行131053元);发包价:472107.93元(营业部104647.16元、南胜支行199349.39元、秀峰支行 46233.69元、黄井支行121877.6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及以上,因安防要求施工的特殊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单位必须是近三年有装修施工过福建农村信用社或农商银行办公营业场所的(须提供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项目经理或现场施工管理员应具有装修施工现场管理经验;“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首次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三年内(含首次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到****(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福建省平和县****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或邮箱报名。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7.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帐形式存入业主指定帐户。
(账户: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点击登录查看,账号:********)。
6.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个日历天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9时30分00秒;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17时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平和县****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曾
监督单位:中共点击登录查看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