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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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标的编号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朔州市****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国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24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水暖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159287935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内部决策情况说明 | 股东决定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职工人数 | 24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债权金额总额(万元) | 40623.378917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点击登录查看 | 100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4718.255886 | -1679.491812 | -1679.491812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30287.438445 | 322001.554376 | -191714.115931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08月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442.4 | -2048.96 | -899.84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48703.63 | 25315.89 | 23387.74 |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朔州市****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经营规模 | 微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EC58L735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国 |
持有产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权比例 | 1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085X6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分立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对外转让相关股权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中煤改〔2024〕474 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转让底价(万元) | 58109.47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8**** 1892 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中煤”“华昱”等字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标的企业负责开发建设但尚未完成配套建设及竣工验收,且已划转至转让方名下的项目(朔州市****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17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收款账号 |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58109.47】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17486.09万元;转让方的关联方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40623.378917】万元债权(往来款+利息)挂牌价格为【40623.38】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溢价。 2.本项目的相关债权(其中,往来款25205.597264万元),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起至受让方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期间往来款25205.597264万元的新增利息,由受让方承担支付责任,受让方应按照新增利息的实际发生额向转让方的关联方履行支付义务。受让方应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工作日内,将上述的新增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前述新增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中对应一年期借款的基准利率执行。 3.截止****,标的企业位于怡西路西市府街南的一宗商住用地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部分宗地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超过测绘面积且未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标的企业存在部分土地闲置,或存在缴纳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 5.截止****,山阴二期项目未取得相关土地的相关权属证明,本次评估对山阴二期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6.标的企业存在未了结的债务诉讼,根据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方以及标的企业签署的《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立协议》,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前述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7.****,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方以及标的企业三方签署《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立协议》,标的企业将其未售出的不动产划转至转让方,截止****,上述不动产尚未完成产权变更。上述协议具体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8.特别事项说明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9.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10.标的企业负责开发的朔州老城项目中(2013-28#、2013-29#、2013-42#、2013-61#)宗地,自****起,因政府与拆迁户协商不一致原因,遗留11家住户拒绝搬迁,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规划正常推进。(具体户数及地上附着物数量按政府征收办实际数据为准) 11.标的企业未开发的2013-38#宗地,自****起,因政府与拆迁户协商不一致原因,导致约16户房屋未搬迁及地上附着物坟头未迁(坟头数量未知)。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规划正常推进。(具体户数及地上附着物数量按政府征收办实际数据为准) 12.标的企业未开发的2013-43#宗地,自****起,因政府与拆迁户协商不一致原因,导致坟地未迁具体数量未知。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规划正常推进。(具体户数及地上附着物数量按政府征收办实际数据为准) 13.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侯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