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智慧能源零碳交通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高新区智慧能源零碳交通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在高新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高新区智慧能源零碳交通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高新区智慧能源零碳交通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具有 2025年 4月至 2025年 9月在职单位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
(1)结合拟建工程项目规模、类型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配备不得低于“关于对自治区****
(2)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相应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业务培训证书,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
(3)造价工程师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
(4)监理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业务培训证书,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以上人员需提供近半年 2025年 3月至 2025年 8月在职单位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 1月 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
8、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0月 19日 10时 30分到 2025年 10月 23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近半年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上资料、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文件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11日 11时 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1月 11日 11时 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 计划 2025年 11月 20日开工,2026年 6月 30日竣工。总工期 22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工程投资额 | 1800万元(监理控制价 16万元)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点击登录查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帐号 | ******** |
行号 | **** |
开户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鲤鱼山北路支行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
联 系 人: 王立娜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70302c00-526a-47fe-881f-3e0d40f7d53c&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