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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完备、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办公设备,详见附件。
3.最高限价:65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能全程参与并完成本项目,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以及畅通的问题响应机制和渠道等;
3.供应商必须保证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
4.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响应维修及其他要求,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做出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
5.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6.本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允许更改;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提供报价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 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鲜章);
2.提供报价清单、样式图片装订成册。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材料请于****至****内,密封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噶尔县****点击登录查看 ****
五、其他说明
1.对符合要求的报价采取以综合考量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非中标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
3.所有提交的文件均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资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解除合同。
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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