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查托管企业资产,全面摸清托管企业资产底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选聘第三方清产核资服务机构的控制价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托管企业清产核资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二)委托需求:清产核资服务。
(三)拟选聘会计服务机构数量:2家。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五)项目范围
1.1包清产核资的一级托管企业数量为17家,其中存续企业6家、存续(经营异常)企业7家、吊销未显示注销企业4家;二级企业11家,其中存续企业4家、存续(经营异常)企业3家、吊销未显示注销企业4家;三级企业2家,均为吊销未显示注销企业。合计30家企业。
2.2包清产核资的一级托管企业数量为16家,其中存续企业3家、存续(经营异常)企业8家、吊销未显示注销企业5家;二级企业12家,其中存续企业1家、存续(经营异常)企业7家、吊销未显示注销企业4家;三级吊销未显示注销企业1家。合计29家企业。
(六)服务对象信息披露:部分企业为吊销未注销企业,可能存在营业执照、公章、文件资料缺失的情况。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对拟托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清理和核实企业的各项资产及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和清查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并出具有效、详尽的清产核资报告,为托管工作提供依据,该报告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在海南省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与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团队。
四、报名文件构成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询价函(按附件1格式填写)。
(注: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入围复审标准
先审核报名材料,有缺项漏项、漏盖公章及询价函未按要求填报的都视为不合格;其次在响应单位符合相关资格前提下,入围复审评定标准如下:
(一)合格询价响应人>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询价响应人的有效报价求和后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直接入围复审评定环节。
(二)3家≤合格询价响应人≤5家,则将所有合格响应人的总价报价求和,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直接入围复审评定环节。
(三)合格询价响应人如不足3家,合格响应人则直接入围复审评定环节。
六、报价注意事项
(一)报价含差旅费、现场考察费、背景调查费、报告编制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询价单位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询价响应方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询价响应方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下午17:00时
地 址:海南省琼海市****
投递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附件1: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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