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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 改造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恩施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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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预算:人民币14.5万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4.采购内容:

(1)装修工程:大厅隔墙砌筑与拆除、路线优化改造、墙面基层处理及装饰(含乳胶漆、壁纸等)、门窗修复或更换等;

(2)设备采购:公共休息排椅、储物柜子(含文件柜、物品柜)、多媒体广告机(含安装调试)、人形沙包道具、音乐放松椅等;

(3)广告工程:宣传栏、服务制度公示牌、驿站标识标牌等设计与制作安装。

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见《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报价明细表》(以下简称 “报价明细表”)。

5.项目地点:恩施市****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 日内完成全部改造内容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来(****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项目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供应商未踏勘现场或因踏勘不充分导致的报价偏差、施工风险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后续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报价。

2.报价文件构成(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报价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2);

(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查询主体含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6)《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7)分项报价表(严格按照附件 4《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逐项列明单价、数量、合价及总价,所有报价页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要求:

(1)上述材料需完整提供,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需用 A4 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注明“正本”或 副本”),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

(3)密封袋封面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报价单位名称: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密封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骑缝章)。

四、开标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24日上午 11:00。

2.开标地点:恩施市****点击登录查看5楼会议室。

3.评标原则:由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3人及以上单数),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预算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4.异议处理: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开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异议事项及理由),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五、合同签订与履约

1.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发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点击登录查看 202 室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履约要求: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项目,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不合格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付款节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计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价的90%;余款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服务期(1年)满,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2.结算规则:

(1)结算价 = 成交综合单价 ×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实际工程量。报价明细表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量,仅作为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且经采购人及审计机构确认的工程量为准;结算总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14.5万元),超出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价责任:供应商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材料采购、运输、安装、人工、税费、质保、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等),因漏报、少报产生的费用缺口,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七、其他要求

1.施工管理:成交供应商需明确成品保护措施(对工人文化宫内现有设施、设备进行保护)、防尘降噪措施(符合环保及物业要求)等;施工期间需遵守采购人及工人文化宫的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每日清理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结束后需对现场进行全面清扫。

2.费用承担:供应商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噪音扰民整改等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后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因成交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引发法律纠纷,导致采购人被列为被告的,所有诉讼费用、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或解除合同。

3.现场看护: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现场及已完成工程的看护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看护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八、资料提交信息

1.提交地点:恩施市****点击登录查看202室(接收人:点击登录查看)。

2.截止时间:****下午 17:30,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3.提交方式:仅限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

九、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人:曾先生

监督电话:****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质保承诺书

4.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报价明细表

5.恩施州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及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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