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连续流动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连续流动分析仪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38万元
1.4最高限价:¥38万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连续流动分析仪 | 套 | 1 |
1.8质保期:不少于1年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成立时间1年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1年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1年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点击登录查看连续流动分析仪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厅(大理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理市****
联系人:李九江、张霞、原玮琳、赵家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九江、张霞、原玮琳、赵家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