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21:30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治理项目(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001)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针对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治理项目(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堵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说明如下: 1.本标段前期资料已上传至公告附件,供各投标人下载查看;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含政府官网网址链接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或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现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含政府官网网址链接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和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与“投标人须知 附录一 业绩要求”载明的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文件。 特此通知。 2025年10年1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