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点击登录查看计划采购一台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哈密嘉汇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2、采购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110kV 升压站施工所需的污水处理设施。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0.5m3/h | 1 | 台 | 自带调节池,泵两台功率0.125kw;风机功率:0.37kw,图纸尺寸:6000x2000x2150 |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要求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全部设计、制作、包装、装运、安装及调试、易损件、技术服务、现场培训、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保险、现场人员来回差旅、食宿等交付投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12个月质保期内(进场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验收,自所有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因质量问题所需发生的更换费用也需包含在报价单价内,如拒不承担的询价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由询价方自行组织实施,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附带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以证明所供应的货物品质满足采购方验收要求,现场验收有质量问题的供方无条件进行更换,耽误现场施工的供方承担采购人相关损失。
3、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施工现场。
4、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
(1)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图纸要求,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排放浓度限值。(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2)自带调节池,泵两台,功率0.125kw;风机功率:0.37kw,图纸尺寸:6000x2000x2150(可根据厂家实际尺寸进行调整。报价方应提供设备的配置表,投标方自带设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本体需一次成型,设备外部漆面应光洁、均匀、色泽一致,无漏漆、磕碰、流挂、针孔、起皱、气泡等缺陷;标牌安装正确、内容清晰完整。
5、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交货后12个月,质保期内有维护及更换的货物质保期延长12个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11: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
2、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的潜在报价方。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或上级单位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平台客服经理:王莉经理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哈密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箱: ****@qq.com
现场联系人:王龙剑
电 话: ****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
电子邮箱: ****@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
2025年10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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