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评定分离”政策解读(一)
政策背景及关键内容要点
2020年以来,我省在3000万元以下中小工程项目招标中推广应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积累一定实践经验。为进一步理顺定标机制、完善定标规则,依法保障招标人自主权,促进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充分发挥,2025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制定印发了《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9月1日生效施行,有效期2年。
《通知》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明确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核心是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评标委员会主要负责技术评审,并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而定标权则交还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
此次改革的核心要点梳理
定标权归属:
专家角色:
责任主体:
此次《通知》完全响应了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