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延边州某园区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成交候供应商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延边州****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谈判结果进行公示。谈判结果如下:
(一)谈判情况
本项目****开始谈判,谈判小组成员3名。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谈判,谈判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吉林省嘉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二)成交候供应商情况
1.第一成交候供应商
(1)单位名称:吉林省嘉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不含税****.00元人民币,含税****.38元人民币。
(3)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5)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测等全部内容,维护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
(6)服务地点:吉林省延边州。
(7)质保/保修期:4年。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省嘉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否决响应情况
无。
(四)其他
公示期:****至****,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许涛(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陈女士(招 标 人)联系电话: ****
异议接收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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