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通诚出租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安庆市通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比例 | 75 |
挂牌价格 | 9.7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2、标的企业金融债务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不涉及金融债务。 3、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主体资格的存续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和资产处置;所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标的企业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安排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另一股东(查振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具体优先购买权行使要求如下: (1)标的企业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论转让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标的企业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5、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6、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8、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标的的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知悉标的企业现有全部债权、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6、意向受让方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9、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