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了该项目询比公告,现将该项目调整如下:
原信息内容: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另须提供主要货物(皮卡车)生产商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另须提供主要货物(皮卡车)生产商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交通投资大厦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