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智能制造产业园4GW高效电池+2GW组件总承包项目复审招标公告
同泰智能制造产业园4GW高效电池+2GW组件总承包项目复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同泰智能制造产业园4GW高效电池+2GW组件总承包项目复审
3.最高限价:核减额的5%
4.采购需求:针对同泰智能制造产业园4GW高效电池+2GW组件总承包项目开展结算复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和相关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材料、设备的品牌及价格咨询服务。
(2)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和支付是否合理等,并出具审计意见。
(3)对工程建设有关合同产生的纠纷,提出咨询意见。
(4)出具纸质签章完整的,装订成册的成果文件4套;软件版一套;
(5)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造价审核、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
5.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等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等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的声明函;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7月-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分支机构缴纳的予以认可。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项目的复审单位不得与同泰智能制造产业园 4GW 高效电池+2GW 组件总承包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初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为同一单位(同时,与上述服务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投标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若项目因故全部或部分取消或延期,采购人不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泰州市****
3.方式:现场报名或添加工作人员微信报名****;
4.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州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异议和裁决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用由提出质疑的一方在每次专家评审前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