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天府中央法务区法商融合交流活动〉项目比选的公告》,我局于****14:30在成都市蜀锦路68号点击登录查看701会议室(市****
公示期自****起至****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市商务局制度创新处、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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