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丰满区****
一、房屋征收范围:起点苏合街,终点万丰街,道路宽90米(详见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三、房屋征收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10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
七、新城大路项目(苏合街-万丰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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