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点击登录查看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
一、项目概况
1、房屋位置:解放路15号、幸福路53号
2、基本情况:
标号 | 出租房屋位置 | 面积 | 现状 | 招租底价 | 用途限制 |
标1 | 人民会堂南侧1楼 | 113㎡ | 空置 | 88845元/年 | 明火餐饮除外 |
标2 | 花山区**** | 421m2 | 空置 | 35010元/年 | |
标3 | 花山区**** | 285m2 | 空置 | 20439元/年 | |
标4 | 花山区**** | 49.64m2 | 空置 | 5040元/年 | |
标5 | 花山区**** | 14m2 | 空置 | 3599元/年 | 明火餐饮除外 |
标6 | 花山区**** | 27m2 | 空置 | 8048元/年 | 明火餐饮除外 |
标7 | 金家庄区**** | 75.28m2 | 空置 | 4058元/年 | |
标8 | 金家庄区**** | 75.28m2 | 空置 | 3854元/年 | |
标9 | 金家庄区**** | 75.28m2 | 空置 | 3659元/年 | |
标10 | 金家庄区**** | 75.28m2 | 空置 | 3480元/年 | |
标11 | 金家庄区**** | 75.28m2 | 空置 | 3854元/年 | |
标12 | 金家庄区**** | 75.28m2 | 空置 | 3659元/年 |
二、起租期及押金、租金付款方式
起租期(最低租赁期限)均为两年,押金为三个月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三个月。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主体资格应是法人、社会团体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为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出租。
2、从事的经营行业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经营行业。
3、竞租人承租后,如需对消防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结果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改造费用由中标者承担。承租地点装修和消防改造方案需报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查看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或提前联系查看场地。联系电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和投标方法
1、请各意向投标人于10月28日17时30分前将以下投标材料放置于密封信封中并加盖骑缝章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点击登录查看四楼403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2、《投标书》:注明意向投标的标号和房屋位置、年租金价格(不得低于年租金招租底价)、用途、欲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起租期)、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直接送达不便的,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五、开标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报来的投标书进行拆封开标(不少三家),出价最高者中标。如报来的投标书少于三家,由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与点击登录查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拆封确认投标人的投标内容有效后,按照“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开展协议出租确认程序。协议出租最终价格不低于招租起租价。相关结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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