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4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的验收合格,具体时间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07月-2025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2.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qq.com,联系电话:****,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确认后发放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售价: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下午14: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下午14:3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702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越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6.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 系 人:张越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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