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滨河夜间经济带项目EPC+O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高新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2025年度]柳管经备14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O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滨河夜间经济带项目EPC+O;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地点:拉萨市**** 2.4 项目内容: 项目涉及3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核心五大地块建筑物、建筑照明、景观绿化提升。(1)核心五大地块建筑物(共7项):核心五大地块总用地面积 23615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5641平方米,建筑可使用面积48413平方米。五大地块的建设规模如下:1)地块一建筑物,地块代码 A-03-09、A-02-09,占地面积5770平方米,使用面积13720平方米;2)地块二建筑物,地块代码 A-03-08、A-03-09,占地面积1095平方米,使用面积2060平方米;3)地块三建筑物,地块代码 A-05-10、A-05-11,占地面积4910平方米,使用面积8543平方米;4)地块四建筑物,地块代码 A-05-12,占地面积 2135 平方米,使用面积3980平方米;5)地块五建筑物,地块代码 B-01-9、B-01-06,占地面积1731平方米,使用面积2110平方米。6)吊脚楼旁新增建筑,新增使用面积8000平米;7)新增市集,使用面积10000平米。(面积以最终设计为准)。(2)建筑照明(共1项):电气夜景灯光改造。(3)景观绿化(共1项):公园景观绿化提升。 2.4.1 项目运营范围:新建建筑(7项),可产生经营性收入运营总面积为48413平方米。(面积以最终设计为准)。 2.5 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现有实际条件的基础上,提供所有必要的管理、监督、工人、技术及专业服务,完成所有的项目管理、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直至项目完全交付使用、质量保修及后续合同约定的运营内容。同时还需要负责项目有关的临时设施的申请、建设及管理,负责取得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许可申请等; 具体包括: (1)项目建设(EPC)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过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前期工作(除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外)2)设计工作:包括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 3)工程施工:包括园区的基础建设、景观绿化、建筑施工等各项工程。4)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采购建设所需的设备、建筑材料、园艺设备等。 (2)项目运营(O)招标范围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策划服务:项目文化价值梳理、发展策略及总体策划;2)招商运营管理:涵盖本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全部委托运营,包括制定项目整体商业定位、业态规划策略;主导品牌招商全流程(客户接洽、条件谈判、合同签订等);建立商户管理体系,包括入驻审核、履约监督及汰换机制等;制定运营标准流程。3)运营维护:包括项目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节能管理及周期性维护;制定运营标准流程,包括安全管理、应急响应及客户服务等。 2.6 计划工期:12个月; 2.7 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且设计图纸中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初步设计图中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施工验收合格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EPC+O工程总承包,划分为一标段。 2.9 工程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本项目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最大限度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工艺及技术、优化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总承包合同履约价格不得超出估算投资限额[2025年度]柳管经备14号,若超出投资限额,所超出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且满足下列设计、施工资质条件和运营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0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 3.3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至今有一个在建或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或市**** 3.4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运营负责人:应有丰富的文旅商业街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自****起不得存在下述情形:①投标企业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 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 投标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④投标企业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⑤投标企业未被“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1.13.83.27:8010/”列入联合惩戒公示记录;⑥投标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注: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不得出现以上情况,提供相应的截图,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截图时间在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日均可,其中运营单位不是建筑类企业的可不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4 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关注项目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0月21日17时 00 分至 2025 年10月28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xizan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11月12日09时50分,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它 7.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7.2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需满足西藏自治区现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要求。 7.5 如运营单位无法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市**** 联系人:葛亮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