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张掖市某局情指中心采购相关产品及服务,包含室内全彩显示屏、视频控制器、高清触摸一体机、交换机等及相关集成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签订方式:签订单项合同。
1.3签订金额:最终中标金额。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产品到货安装及系统上线验收交付使用。
1.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6供货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1.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8标包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所有采购内容由1家中标人承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设备采购部分未含税总价 ****.84元;服务部分未含税总价122641.51元;应答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ICT集成服务 | 项 | 1 |
| 标包1 | 其它行业终端 | 台 | 1 |
| 标包1 | 一体机 | 套 | 2 |
| 标包1 | IT零星配件(非电商平台提供) | 个 | 1 |
| 标包1 | LCD一体机 | 台 | 1 |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截止投标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截止投标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供应商操作指引(客服咨询电话****):
(1)供应商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进行系统注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此步骤)
(2)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行项目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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