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核磁、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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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一标段:1.5T核磁维保服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50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50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50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主要是指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和交通设施等基础条件限制的),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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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2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70%(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务票据)。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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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核磁维保服务 | 1.5T核磁的维保服务 | 1 | 500000.00 | 标的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1.5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参数 1.设备型号:西门子sempra 1.5T磁共振,数量1台 2.维保年限:此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3.保修类型:全保型 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辅配件更换:线圈、液氦、工作站、射频放大器、梯度、磁体、冷头、空调、人工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 4.1 提供MR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电路及附件部分的保修服务,在设备故障更换备件时须更换原厂质量检测合格部件,另外提供工作站MMWP(SY)保修服务。 4.2 提供 MR 设备磁体制冷保修服务,包括液氦及时供应,氦压机、水冷机、吸附器、氦管等制冷系统部件的原厂维修和原厂原包部件更换。 4.3 提供MR设备所有线圈保修服务,提供的线圈需为原厂检测合格的线圈。 4.4提供冷头无限次更换服务,提供的冷头需为原厂检测合格的冷头,并提供证明。 4.5提供设备间外水冷机组的保修服务,在设备故障更换备件时须免费更换原厂新部件 5.服务要求: 5.1提供不限次备件保修和原厂工程师现场维修服务,现场服务需主动出示工程师资质证查验。 5.2维修使用配件应为原厂测试合格,不能进行线路板级维修更换,需要提供原厂出库单,并保证设备经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 5.3 工程师要求:在所在地设有≥1名专业维修工程师,维修工程师必须持有原厂设备厂家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维修服务资质,且具备相关项目经验。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社保证明。 5.4响应人必须具备800或4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开通。为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需配有原厂专人、专有电话免费支持热线,提供365天×24 小时无休电话技术服务支持。 5.5响应周期为全年;响应时间需<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12小时。 5.6零备件供应:维修服务中更换的任何设备零配件均为原厂配件,且符合原厂技术标准并获得原厂合格认证,配件到场时间≤24h,并于48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且备件供应100%保障。 5.7响应人在我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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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1.5T核磁维保服务
履约保证金 经甲方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函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良好状态,若甲方隐瞒其故障或改用非原厂认证配置,则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维修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2.在乙方维修和保养设备期间禁止对外使用。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使用设备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伺。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如果甲方在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的期限 内还未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提供的服务响应款项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以合同总价格的0.3%算)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中止或解除合同之前,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 5.其他:乙方有权依据《合同法》规定将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保理业务),乙方及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为应收账款转让目的而采取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之前的合同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实施)将不受本合同的合同转让及信息保密条款约束,在应收账款转让至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保理业务)之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之后,乙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甲方的合同义务。
乙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良好状态,若甲方隐瞒其故障或改用非原厂认证配置,则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维修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2.在乙方维修和保养设备期间禁止对外使用。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使用设备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伺。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如果甲方在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的期限 内还未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提供的服务响应款项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以合同总价格的0.3%算)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中止或解除合同之前,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 5.其他:乙方有权依据《合同法》规定将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保理业务),乙方及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为应收账款转让目的而采取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之前的合同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实施)将不受本合同的合同转让及信息保密条款约束,在应收账款转让至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保理业务)之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之后,乙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甲方的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良好状态,若甲方隐瞒其故障或改用非原厂认证配置,则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维修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2.在乙方维修和保养设备期间禁止对外使用。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使用设备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伺。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如果甲方在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的期限 内还未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提供的服务响应款项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以合同总价格的0.3%算)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中止或解除合同之前,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 5.其他:乙方有权依据《合同法》规定将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保理业务),乙方及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为应收账款转让目的而采取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之前的合同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实施)将不受本合同的合同转让及信息保密条款约束,在应收账款转让至关联企业或合作金融机构(保理业务)之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之后,乙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甲方的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 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
服务期限 维修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争议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30日内。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 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70%(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务票据)。
售后服务 1.在服务期内更换的任何乙方合同承诺提供的配件,须为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 2. 乙方合同承诺提供的配件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或非因甲方原因,产品及零配件出现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本合同与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可分割。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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