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检验检测(宁波)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拟对海港检验检测(宁波)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
2. 网上报名时间:**** 至****23时59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 投标人应于****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原已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须重新缴纳)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将于****9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市****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商务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华建锋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电话/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陈若水、戴承琴、夏伟立、严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