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5包茂高速达州至陕西、达州至重庆段及G76厦蓉高速隆昌至贵州赤水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A标段
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G65包茂高速达州****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修改为“标段号:A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其中:(1)竞争性部分报价:5920万元;(2)非竞争性部分报价:0万元”。招标文件涉及相同内容作同样修改。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目“其他因素D”中“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C1”、“桥梁工程勘察设计业绩C2”、“隧道勘察设计业绩C3”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作以下修改:
2.2.4 (4) 其他因素 D 业绩C 25分
|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 C1 | 21分 |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 (2)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业绩个数后: ****~投标截止日(以相应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段里程不低于30公里的已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同时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加1.5分,本细项最多加6分。 注:(1)(2)合计得分最多至满分为止。 |
2.2.4 (4) 其他因素 D 业绩C 接上页
| ☑桥梁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C2 | 2分 |
| (1)****~投标截止日(以相应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每有1座已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得0.5分,本细项最多得2分。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包含特大桥梁的,可在C2项认定为加分业绩。 | |
| ☑隧道勘察设计业绩 C3 | 2分 |
| (1)****~投标截止日(以相应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每有1座已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得0.5分,本细项最多得2分。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包含特长隧道的,可在C3项认定为加分业绩。 |
招标文件涉及相同内容作同样修改。
3.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相关内容“(四)地质钻孔勘察暂定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作以下修改:
| 第 标段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类别 | 初勘总长(m) | 详勘总长(m) | 投标人单价 | 投标人总价 |
| G65包茂高速 0m~30m | 472.5 | 577.5 | ||
| 合计金额(G65包茂高速) | ||||
| G76厦蓉高速 0m~30m | 540 | 660 | ||
| 合计金额(G76厦蓉高速) | ||||
| G65、G76总合计金额 | ||||
注:1. 本清单格式仅为示例,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程特点和地质钻孔工作内容填写本表内容。投标人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进出场、技术成果整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2. 本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为暂估,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钻探中根据咨询审查单位或发包人(咨询审查单位产生前)认可的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完成的、经地勘监理或发包人(地勘监理单位产生前)确认的钻探工作量予以计量,除此之外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3. 勘探计量以每个钻孔的实际孔深按本表约定类别的单价进行计算,非累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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